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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和完善学院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学院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学校党委和学校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学院 “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重要工作应由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学院 “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岗位人选推荐、选拔和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学院重大决策事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措施;

2.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4.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设置、调整;

5.津贴或奖金分配方案、年度考核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和法律纠纷的处置意见;

7.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相关问题;

8.行政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学院重要岗位人选推荐、选拔和任免事项

1.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2.校内外机构任职人选的推荐;

3.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选拔和任免。

(三)学院重要项目安排事项

1.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项目安排;

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安排;

3.未纳入预算的项目安排;

4.其它重要项目安排。

(四)学院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

1.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2.未列入预算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3.受捐赠的大额资金的使用;

4.对大额资金使用审计结果的整改措施;

5.预算高于1万元的设备、家具购置等其他大额资金使用。

三、会议的组织、参与人员

(一)组织工作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主要包括:收集各参会成员的议题,准备与会资料;通知相关人员;记录会议内容,编写《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二)会议议题

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参会人员提出,经院长审核后确定。

(三)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支部书记、办学实体负责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列席人员:某项议题涉及到的负责人员及有关人员;

主持人: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主持,若院长不在可委托副院长主持。

(四)召开时间

1.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工作进展的情况召开,原则上两周召开1次。

2.每次召开时间由院长确定,综合管理办公室协调具体开会时间。

四、纪律要求

1.党政联席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党政联席会议需由院长召集、主持会议,也可由院长同意,副院长主持召开。

3.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在会前确定。

4.出席人员缺席2人不得做出重要决策,缺席50%不得召开党政联席会。

5.党政联席会议就学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6.会议中各与会人员应对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无论是否属于自己分工范围内的议题都要积极建言献策,以利于决策的形成。

7.在重要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再作进一步调研,但不能久拖不决,应及时协商解决。

8.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个人不能擅自改变集体决定。

9.会议所做出的决定应按会议的要求对外公布,党政联席会组成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10.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并遵守会议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院长请假。若无不可抗力因素或重大紧急事项发生,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它是根据会议的宗旨,按照会议记录、会议文件材料和会议的活动情况综合加工整理而成的反应会议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的纪实性文件。

2.会议纪要应突出中心议题,真实地反映出会议的情况和与会者的观点。

3.会议纪要编写应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经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印章后交分管副校长一份,并下发至各部门负责人。

六、督办

1.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纪要》,各部门需及时上报工作完成进度,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完成进度情况。

3.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流程图

具体流程图见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