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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学院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交接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避免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

1. 办公物品

办公物品属于学院日常办公用品,比如签字笔、圆珠笔、铅笔、胶水、胶带、曲别针、订书针、橡皮筋、复印纸、打印纸、便签纸、橡皮擦、笔芯、长尾夹、涂改液、白板笔、萤光笔、记事本、剪刀、钉书机、计算器、文件夹、裁纸刀、印泥、笔筒等。

2. 办公设备

办公设备属于学院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空调、投影仪、办公桌椅等。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办公物品: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办公物品的采购工作;每次购置前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院领导批准,方可实施采购,建议按月申请采购。

办公设备: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并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办公设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并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四、办公用品的入库

1. 各部门购买办公用品时,应索取正式发票,办理入库手续,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出具《入库凭证》及购物小票,作为报销凭证。

2. 办公用品在未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前不允许出库,入库的办公用品应按种类整齐码放,以便发放和清点。

3. 对于购置的办公设备,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五、办公用品的出库

1. 以部门名义领用的办公用品,需在综合管理办公室出库手续,由办公室出具《出库凭证》。

2. 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回收、盘点各个环节进行登记,确保实物与登记帐相符,按领用情况随时进行登记《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六、办公设备的领用和借用

员工入职或因工作需要,领(借)用所需办公设备时,须在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设备领(借)用登记表》进行登记。

七、员工离职时办公用品回收

员工离职,要上交所有发放的除消耗品外的办公用品。部门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回办公物品;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收回办公设备,并在离职员工的《继续教育学院离职手续表》相应栏签字。

八、办公用品的维修及报废

学院对办公设备的报废实行审批管理。各单位、部门如办公设备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问题的可以自行维修处理。但对有保修服务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交统一进行处理。

2.对符合报废条件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集中报废处理。

九、附则

本制度由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