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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航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公室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内部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的办公室工作是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重点做好环境卫生管理、物品摆放、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等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人事、劳动等管理办法,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不大声喧哗,不准在工作期间播放音乐、下棋、打扑克,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内言谈、举止、着装等方面应体现出学术性事业单位人员的素质,营造紧张而有序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 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准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办公室门口。

第五条 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吸烟者请到走廊或室外吸烟,也不准随地乱扔烟头。

第六条 各部门对统一配备的办公设备有使用的权利和保管的责任,要珍惜爱护,科学使用。

第七条 保护好会议室木地板,防止用过硬、过重、过尖的物品损坏地板。

第八条 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锁好抽屉、文件柜,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空调机和计算机,防止火灾和偷盗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 下班后,如无特殊情况,应离开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及其他工作区玩电子游戏、上网,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填写加班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物品摆放

第十条 办公室物品的摆放以整齐、整洁、有序为主。办公用具要摆放整齐,室内要清洁。

第十一条 办公室内墙面及所有办公设施不得私自张贴画报、随意涂鸦、嵌入铁钉等,不得破坏墙面美观。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自己家中的物品。

第十二条 影响整体美观的私人物品不允许出现在办公室内,办公室通道中不允许摆放任何物品。

第十三条 下班时,请将办公椅放在办公桌下的空间处,椅背贴桌面平行,最后离开办公室时,须将饮水机、电脑、照明灯关闭,切断电源。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每个房间确定房间安全负责人,对本房间的安全做好相应工作,安全负责人名单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认真贯彻治安、消防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科对治安、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六条 及时研究和解决本部门治安、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治安、安全、防火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防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十七条 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票证、物资、计算机等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学校保卫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无条件执行,对重大隐患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和保卫处,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学院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 安全事故管理包括安全隐患和实际发生事故。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提出事故隐患处理方案;能够自行解决的,在第一时间着手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上报学院领导,合议并审批后着手解决。解决后提出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并对事故隐患发现人在考核结果中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事故责任人在考核结果中进行责任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文化宣传管理

第二十三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学院内部文化活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学院外部的宣传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收集信息、加工信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收集与学院有关的信息资料,及时上传到学院网站,随时做好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