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2018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2017008武汉中心函关于做好2018年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7〕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学年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或企业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讲师职称,身体健康。
4.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在本专业有代表性的成果。
5.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二、接受专业及课题名称
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访学招生信息库》(见附件);或者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导师资料及联系方式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申请步骤
(一)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邮件至:bhfwxz@buaa.edu.cn,文件名为【2018访学申请+本人的姓名】;
(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申请表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或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或教务处)审批、盖章;
(三)导师确认接收。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二选一):(1)申请者将申请表递交给导师,由导师签署意见后送访学办公室;(2)申请者提前跟导师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沟通,并将导师同意接收的确认邮件转发或抄送我办公室邮箱bhfwxz@buaa.edu.cn。
(四)请将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体检表(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于申请截止时间前寄到我办公室。
四、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于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日常研修工作应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结业
访学中期,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访学期满前,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我办审核合格后,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证书。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13000元(走读)
注:因学校住宿非常紧张,2018学年访学不再提供校内住宿。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国内访问学者办公室(主楼512)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人:林老师、马老师
办公电话:010-82338286
移动电话:13661023838
电子邮箱:bhfwxz@buaa.edu.cn ,linhongbuaa@
九、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办公室所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